
编者按
情感史是当代史学研究的一个新方向,将历史研究从理性层面拓展到感性层面,为历史学的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带来新的动力。张宝明的文章试图探究情感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可成为知识,“情感”何以为“史”、如何为“史学”,他认为只有将博放的情感加以内在的规约,避免在认同主体性价值的前提下陷入无“物”之阵才是根本。这也是人文学科建构自我主体性、重新焕发生机的契机。

博放与规约:情感史的“知识道场”
文 | 张宝明
(《读书》2026年6期新刊)
作为一个志在推动史学研究从理性层面转向感性层面,以树立史学研究新范式的学科,情感史在过去几十年蓬勃兴起,促使史学研究呈现出“情感转向”。AI 时代关于人机“共情”的话题则将情感史这一特殊历史叙事推到了风口浪尖。然而,在此方兴未艾的景象之下,我们亦不得不正视一个关键问题:情感史在学科建构层面,呈现出博放有余而规约不足的隐忧。情感的无所不在、无人不有、无时不见之普遍性、永恒性同时又伴随着瞬息性、一过性和随机性,使得情感史的研究对象在存在与虚无之间摇摆,很多时候就成了子虚乌有的乌托。在研究者将一切情感打包作为情感史的研究对象时,容易使情感史陷入一种散发有余而聚焦不足的窘境。学科乃是一种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建构,基于此,本文从知识史的视角,谈一谈情感史学科建设的博放与规约问题。
一、情感能否作为一种知识?
乔治·艾略特曾经有一句名言:“感情也是一种知识。”(《亚当·贝德》,湖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545 页)她还说过:“如果艺术不能扩展人们的同情心,那么就失去了道德意义。”(Gordon S. Haight, The George Eliot Letters: Vol. Ⅲ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p.111)由此,在“情感是一种知识”的明靶背后,一个“暗靶”跃入我们的视野,即情感向来不曾以“知识”的身份进驻学科之殿堂。

柏拉图雕像(来源:worldhistory.org)
其实,“知识”的主体性早在柏拉图的“理想国”时代就已奠定,情感作为知识的边缘地带,不但从一开始就不被待见,而且也在“文学对抗哲学”中备受牵连(马克·埃德蒙森:《文学对抗哲学——从柏拉图到德里达》,中央编译出版社二〇〇〇年版)。如果说中西古典学都存在着知识认识的混沌、笼统与懵懂,而且兼具对知识的用与不用之双重理解的话,那么从文艺复兴至启蒙运动,尤其伴随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到来,知识的客观性、实用性、生产(力)性则渐行渐近。
从达尔文开始,消弭主观性,尽量客观、中立成为衡量科学与否的首要标尺。笛卡儿更是以此为唯一尺度,他在《谈谈方法》中就将修辞学、校勘学、文献学、语文学等人文学术视为主观的、不可信的非理性一类,甚至打入非科学的冷宫。在他看来,这些内容尽管充满雄辩和诗性,但缺乏确定性和明晰性。由此造成的结果是,“科学主义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这种强调探求事物普遍规律的学问法则,使精确度和实证性成为度量一切知识的标尺”(华勒斯坦等:《学科·知识·权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一九九九年版,3页)。当二十世纪初中国以“科学救国”为大纛之际,《科学》的主编任鸿隽就照搬了这一知识的“版权”:“注重事实,执因求果,而不为感情所蔽,私见所移。”(《科学与教育》,载《科学》一九一五年第一卷第十二期)此情此景,以科学为代表的知识形象,以可验证性(Justified True Belief)作为知识的质的规定,相信(Belief)、真实(True)与依据(Justified)成为三个支点构成了知识的面相。情感、信仰、意志(力)等人文质素,在这一过程中则因无法验证、充满不确定性而不断被边缘化。

[法] 笛卡尔《谈谈方法》(来源:douban.com)
然而,为情感等人文之知的辩护始终与科学主义形影相随。在斯宾诺莎以理性为杠杆将知识分为间接和想象的、必然与因果的、直观与本质的三个类型之后,情感的非客观性或许不能作为自然科学的本体致思方式,但作为其中的一个质素或研究对象却蕴藏着可能性与可行性。同属理性主义阵营的休谟曾一反笛卡儿的理性至上论,高调抛出情感高于理性、理性是情感的奴隶的观点。这至少为“同情论”的人文质素或艺术与科学的对话埋下了伏笔。维柯更是在愤愤不平中独辟蹊径,提出“真理即创造”,认为自然科学是物质之律,而人文学科是关于人类事务的人事之学。培根也以“知识就是力量”试图调适实验与经验。对于乔治·艾略特“感情也是一种知识”的判断,其生活伴侣刘易斯坚信不疑,并以同气相求的口吻为之站台:“难道关于人心的知识就不算知识吗?”(Valerie A. Dodd, George Eliot: An Intellectual Life, London: The Macmillan Press, 1990, pp.310-311)
此后,随着科学史的深描,西方学者几度将个人知识、主观激情作为科学发现的不可或缺的要素。迈克尔·波兰尼在挖掘科学创造过程中“个人知识”的权重时揭示了令同行为之一振的发现:“你知道的永远比你说出的多得多!”在他看来,知觉、感情、直觉通过隐默共享成为社会共识,甚至可体现为情感互动:“科学的激情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副产品,而是具有逻辑功能的,它对科学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个人知识——朝向后批判者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二一年版,“译者前言”7—9页)接续这一知识传统的挑战,亚当·弗兰克等人进而提出了“盲点”理论。他们强调在知识和科学创造中有一种“悄然替代”的现象——经验失忆症(亚当·弗兰克等:《何为科学》,中信出版社二〇二五年版)。在他们看来,科学数据的地位越是提升,个人的经验和感受就越被边缘化,人类离“哲学承诺”(人文关怀)就越远。

交互设计作品We Feel Fine(2005—2015年),由艺术家乔纳森·哈里斯和计算机科学家塞潘达尔·卡姆瓦尔共同创作。这个软件每10分钟就会抓取网络上新发布的包含“我感到”和“我正感到”等短语的博客文章。系统会记录完整的句子,识别出相应的情绪,并保存作者的年龄、性别、地理位置以及当地天气状况。它被当作人类情绪的动态档案库,每天会增加约两万条新记录,从而形成包含数百万条数据的可视化图表,其中每种情绪都由一个粒子代表(来源:jjh.org)
由上所述,无论是在人文知识之内部秩序构建,还是科学与人文的漫长颉颃当中,情感能否作为一种知识、能否进入学科体系,是一个颇具争议的命题。如果我们将情感作为知识体系置于学科的天平上,那么接踵而来的就是其人文属性的知识考古问题。沿着维柯的致思路径,近代以来诸如西方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以及在中国为之代言的“学衡派”诸君已经为“博放”(Expansiveness)与“规约”(Discipline)留下了可资借鉴的意义资源。当米歇尔·福柯以知识考古的视角深描了人文学科的三个维度后,这一关乎人既是情感的主宰者又是被审视之物的存在悖论,俨然已经将“大海边沙滩上一张脸”作为拷问的存照留给了关注精神现象的后学(米歇尔·福柯:《词与物:人文科学的考古学》,上海三联书店二〇一六年版)。
二、情感进驻学科的可能性
历史由人物构成,道德与情感不可分割。历史上的人物及其书写者都有道德立场。于是,情感书写的对象、目的与方法根本上还是一个能否获得历史场域入门券的问题。
回溯历史学的演变,在传统意义上,历史学以树标立德为规定,充满着正义满满的淑世情怀,情感也是历史书写的题中之义:“从世界范围的史学发展来看,历史书写的起源往往从关注战争的爆发和政治的变迁开始。……同样是研究政治、军事的历史,古代史家和近代史家还是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一般会记录、描述参与者、领导者的喜怒哀乐等情感层面的例子。”(王晴佳:《什么是情感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二四年版,27页)尽管这一史学传统在走向科学化与职业化的过程中因其意识形态属性的凸显而遭到质疑,但历史学家们也在想方设法为自属领地的合法性进行辩护。纵观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史学,从传统史学书写模式到古物研究的范式开拓,直至具有高光亮度的“兰克史学”,古典与现代的颉颃从未消停过。

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来源:wikipedia.org)
在兰克毕其功于一役——将史学推向科学宝座——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史学真的能够绝对化、客观化吗?诸如情感、意志以及价值和意义等主观性的质素能够瞬间清零,或者作为具有主体性的大脑能够以白板的面目呈现吗?一如所见,兰克在获得如日中天赞誉的同时,也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当兰克合理地反对把历史当作说教时……这一口号就像大多数咒语一样,编制出来就是为了免除吟唱者独立思考所带来的令人心烦的重负。”(E.H. 卡尔:《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二〇〇七年版,89页)一个“祸起萧墙”的个案是:慕名而来的布克哈特如愿以偿地拜入兰克门下并在深获青睐之后,竟然置恩师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方式于不顾,把史学视为“直觉”或“感知”的表达。他甚至说出了在导师看来大逆不道的话:与其说史学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门“艺术”。正是带着这样一种执拗和坚信,《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在富有想象力的“史无定法”中一举成名。这一“成一家之言”的新文化史扛鼎之作宣告了历史书写的全新走向:“求真”之职业底线固然重要,而“求意”之人文上线却不能下调。可以说,兰克史学一度曾欲与“真”比高,但这一高光时刻最后还是在月朗星稀中走向暗淡。
及至年鉴学派,他们主张“历史不只是关于王侯将相的故事,历史是有关人类集体的故事(从时间长河中的经济和社会模式中可看到)和人类在生活层面的故事(从日常生活模式中可以观察得到)”。一言以蔽之,“年鉴学派运动对史学家的教导是:开放地接纳人口统计、家族历史和精神心态等各方面的知识”(《学科·知识·权力》,221页)。由此,在新文化史、社会史等新的学科生长点不断开枝散叶、尽显活力之时,一个处于传统与现实、“宏大叙事”与微观书写、聚焦朝野与“眼光向下”之间的普遍、永恒且充满不确定的人文点位——情感史——应运而生。

时间(来源:pixabay.com)
过去几十年,情感在高调进入史学之后,呈现出两种明显的研究趋向。一是研究“情感的历史”。情感有其历史性,“人的情感虽然古已有之,但其行动上的表现和语言上的表述,均与处于一定时空中的社会文化产生了一种互动、制约的关系”(芭芭拉·H. 罗森宛恩等:《什么是情感史》,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二四年版, 48页)。对此,斯特恩斯夫妇“建议历史学家不要关注‘真情实感’——在他们看来,这种情感基本上是普遍的与不变的,而要关注情感的标准——他们所说的情感规约(emotionology),它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所谓“情感规约”,是指“一个社会或一个社会中可定义的群体,对基本情感及其恰当的表达所持的态度或标准;由来已久的风俗习惯在人类行为中反映和鼓励这些态度的方式”(同上,46页)。因此,研究者重点关注情感如何在历史长河中经历种种变化。这方面,《心灵革命:现代中国爱情的谱系》(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一八年版)一书可称为代表作,这本出自斯坦福大学东亚系李海燕的论著,将爱情放在情感这一更大的背景下进行考察,提炼出儒家的、启蒙的、革命的三种感觉结构,用以深度描述中国人情感的复杂结构和互动演变,呈现了近现代中国人如何利用爱情以及情感的话语构建身份、道德、性别、权力、群体乃至国族与世界。
二是研究“历史上的情感”,讨论情感等感性层面的因素如何影响人类的行为和历史进程,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林郁沁的《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一书(江苏人民出版社二〇二一年版)颇具代表性。该书围绕一九三五年施剑翘射杀军阀孙传芳这一扣人心弦的历史事件,揭示了情感——同情——如何影响历史事件的进程。作者认为这一事件之所以能引起轰动,是因为它与性别规范之论争、法制改革与法外正义孰轻孰重以及国民党政府扩张威权统治等更大的社会性问题联系了起来。在这次审判事件中,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一个年轻妇女的命运,更是一个关乎“情”与“法”的思想史命题。

[美] 芭芭拉·H. 罗森宛恩、[意] 里卡多·克里斯蒂亚尼《什么是情感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来源:peopleapp.com)
这两种取向,在挑战传统历史分期的同时,也推动历史研究从“专注硬邦邦的、理性的东西”转向关注感性的内容。然而,我们不禁要追问:这两种趋向是否足以界定情感史研究的本质属性?更进一步说,任何一门学科都是知识体系的生成,从当前的研究趋向中,将情感作为知识进驻学科后,我们能否从中提炼出一种另辟蹊径的学科研究范式?这一问题不仅关乎情感史学科身份的自觉,更牵涉其未来发展的路径与方向。
三、情感史的学科规约
作为知识的情感一旦纳入体系,首先拷问我们的就是这一对象的“秩序”问题。一如任何“知识”都有秩序一样,情感也不例外。彼得·伯克曾以“知识的秩序”(Orders of knowledge)观念,将诸如“文化资本”“场域”等概念引入知识史的讨论中,意在强调“特定文化当中知识的主要形式和组织,再加上与它们紧密相关的社会价值,共同构成了一个体系”(彼得·伯克:《什么是知识史》,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二三年版,40页)。毋庸讳言,知识的“坐席”(seats)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其中地理环境与社会情境举足轻重,比如以德性之知为中心的科举取士之导向就会将知识规训在儒学为中心的硬核层面。具体到情感史的研究对象,既然情感作为一种知识,其“秩序”分类如何排列与组合无疑是史家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固然可以将爱恨情仇、喜怒哀乐、嫉妒、同情、痛苦、恐惧、虚荣、骄傲、仁慈等视为情感的基本要素,但在如何排序上却让人一筹莫展。尽管情感史家可以从语文学那里寻求以强化文本细读为幽径的依赖路径——比如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美国的“新批判主义”(New Criticism)文化运动,但这种以牺牲“语境”为代价的致思方式却难如人意。即使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有着“语境”主义的重整旗鼓,“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y)运动还是以失去自我为代价,最终将情感质素以“胡椒面”似的佐料,撒入史学的汪洋大海之中。

情感(来源:pixabay.com)
芭芭拉等曾经这样总结几位情感史学者的立场:“尽管这几个学者的理论不尽相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非常重要的共性,那就是强调文本(texts)与词语(words)。”(《什么是情感史》,5页)然而,这一做法和宏大叙事有什么区别呢?在芭芭拉看来,《独立宣言》的创制过程可以聚焦为“幸福”目标的追求:“《独立宣言》呼唤的‘幸福’,是指令人自豪的个人的独立,这是‘自由’的另一个方面,而其对‘追求’的强调,重视的是‘精神的稳定,举止的端庄’,这被认为会带来‘生活中的幸福’。”(同上,85—86页)然而,对这样一种解读,我们在政治史、思想史、法律史、社会史、文化史中同样是作为绕不过去的文本去解读的。情感史技高一筹的提升空间在哪里?
必须看到,在情感史之历时性和共时性坐标背后,潜存着作为“史”的尴尬。从情感史的建构视角看,情感史离不开情感学。本来,“学”与“史”可以作为等质词对待,在这里则别有意味:“……‘情感学 ’也指的是情感表达的社会标准,抑或认可、容忍和接受的程度。……情感与‘情感学’不同,前者指人所具有的具体的情感,如嫉妒、仇恨、爱恋等,并非它们在社会上的表现方式及其被认可的标准。由此,斯特恩斯的‘情感学’无疑就是情感史的研究对象。”(王晴佳:《什么是情感史?》,30页)这段话本是对情感史的“加乘”,然而却在无意中变成了“减除”。以威廉·雷迪《感情研究指南》为例,在威廉·雷迪超越笛卡儿的二元论背后,其以整全性思维打通学科壁垒的做法只能说是一次再挑战。即使借用英国语言哲学家约翰·奥斯丁的“言行理论”(speech-act theory)说明人的“言”(speech)与“行”(act)的关系,这一“指南”仍不越文本的阐释和解读。换句话说,在历时性维度上,思想史、社会史、文化史已经为情感史代言;在共时性维度上,社会学、心理学、神经学则能大显身手。回到情感的历史与历史的情感的坐标中,或许我们能找到其交叉点。若各执一端,则很可能在平行中落得“两间余一卒”的处境。
或许,情感史家可以将目的性的指标诸如“幸福”等转换为“情感标准”(emotional standards),这一转换固然能带来历史感,但是这个“标准”在不同区域文化中很难有一个通约性的中介,最后只能遁入情感心理学、社会学的领地,充其量是社会史的一个分支。如果硬要加个情感史的称谓,还是勉为其难。

王晴佳《什么是情感史?》(来源:epaper.gmw.cn)
归根结底,如果说情感的无孔不入构成了散发有余而聚焦不足的窘境,那么我们声称的跨学科又何跨之有?这是一个方法及其归属的问题。王晴佳曾这样说:“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哲学及脑神、医药学等学科就情感对人的行为之影响,提出了不少新的分析和探索。这些研究比较侧重情感的普遍性,而史学界开始注重情感的历时性,这与社会史研究有关。……威廉·雷迪在其《情感研究指南》一书中,提出‘衔情话语’(emotive)一词,指称情感如何通过语言流露,而语言是变化的,折射了文化和历史的演变,因此情感成为历史研究关注的对象。”(同上,64页)我们不免要问,这与传统史学以及层出不穷的新史学又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凡是文字表达的文本无不夹带“衔情话语”,这能构成情感史的专利吗?
由上所述,情感史与诸如社会史、文化史等各种学科的重叠,本质上是由于其自身学科边界不明确所致。正如《史学月刊》编辑部在“情感史研究和当代史学的新走向”笔谈中所指出的:“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情感史在定义、方法和范围等诸方面,尚未有明确的共识,现有的成果也未免鱼龙混杂,存在诸种不足。”(《史学月刊》二〇一八年第四期)鉴于此,情感史的规约比博放更为重要。或许,古典文论中“发乎情止乎礼”的精约要义能够为此提供一个注脚。进而言之,情感史的边界应从情感史的本然与应然两个层面进行规约。就本然而言,需要明确其研究对象与方法,如何在认同情感主体性价值的同时又避免陷入无“物”之阵才是根本。借助知识史的视角,重新认识那些“不可言说”“可遇不可求”甚或“第六感”的悬念则为情感史提供了一条幽深的致思路径。就应然而言,需要明确情感史的价值追求,情感史是史学研究的方法或手段,但不是史学研究的目的。换言之,情感史致力于超越史学研究中的唯理性主义,但并非要摈弃理性主义。情感史应在坚守自身学术路径的同时,积极融入“总体”或说“整全”的研究。王晴佳将顾颉刚“口吃”对学术的影响做了深度描述,这只能说是情感对其史学研究工作的影响,以这样的“方法实践”来为情感史站台总有力不从心之感。归根结底,还是要以人文问题锚定情感史的边界。

AI与人(来源:hub.baai.ac.cn)
综上,AI的到来倒逼人文进一步反思自我主体性的建构。此中既有外延的扩展,也有内涵的扩容。回到情感史的学术纹理,尽管在“是什么”的追问中不难发现人文学刀刃向内的契机与生机,但作为史学转型的风向标,当务之急是要把情感对知识生成或说科学发明、发现的参与度与情感作为“史”的向度区分开来方为题中之义。即是说“情感”何以为“史”与如何为“史学”却是最大的生门或说命门。或许可以这样说,将历史上人类事务中无所不在、气象万千的博放情感加以规约、规定,并由此寻绎出一条可以通约的内在闭环,乃是情感史的当务之急。这也是人文学科焕发生机或再出发的契机。舍此,我还看不出其他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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